【特訊】《澳門論壇》昨日探討日前本澳再揭發涉及外僱的棄嬰事件,有市民認為本澳外僱制度有很大改善空間,包括輸入制度和宣傳教育。
有市民質疑若家傭懷孕如何保障僱主和提供支援。
家傭僱主聯會會長歐陽強稱,去年收到六、七宗僱主因家傭懷孕求助個案,認為家傭外宿會提高懷孕和高傳染性疾病傳播的機率,希望政府研究家傭全面留宿。
印尼海外工人代表Erik稱,過去十年共收到十九宗懷孕求助個案,但認為早前棄嬰事件是個別個案。Erik並示家傭都想留宿,但部份僱主礙於居住環境未能提供,並認為五百元的住宿津貼不足夠,希望政府及社會關注家傭問題。
明愛總幹事潘志明稱,去年共收到四宗涉及外僱懷孕或生育的個案,政府應全面檢討外僱工作,並認為外宿可助外僱融入社會。
善牧中心副主任黎彩燕表示,外僱懷孕要返回原居地生活很困難,曾試過有外僱媽媽拋棄嬰兒在中心就一走了之,她認為,外僱在澳門沒有足夠的情緒及生活支援。明愛總幹事潘志明稱,去年共收到四宗涉及外僱懷孕或生育的個案,民間團體人手有限,不能幫助太多,政府應全面檢討外僱工作,並加強培訓和教育。
有僱主發言稱,聘請家傭是希望可以照顧家人,但家傭若懷孕,不能解僱甚至要僱主照顧家傭,認為現行制度對僱主的保障和支援不足。
民建聯副主席陳德勝回應時表示,政府應該要有制度處理家傭懷孕的情況,而非將責任推給僱主,政府有責任優化現行法律,職介所有責任處理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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