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儘早向各種患有發展障礙的兒童介入治療,政府設立了兒童綜合評估中心,縮減了評估的輪候時間,但由於治療師不足,即使兒童在完成評估後,相關治療的輪候時間卻未能縮短,往往複診時間間隔長,以致病童難以持續接受治療,影響康復效果。
在現時缺乏治療師的情況下,政府也面對人資短缺的問題,社會服務機構的治療師人資則更加緊張,但由於本澳缺乏專業人員的統一職程制度,以致社會機構的治療師從業者的待遇遠不如公職優厚,往往在政府公職開考時,社會機構就會流失人才。另一方面,社會服務機構既缺乏本地治療師人才,而從外地引入專業人員也困難重重,以致難以提供適切的治療服務。
對於評估及治療制度未完善,特別是專業人員不足的問題,我曾多次向政府反映需儘速改善,期望透過短、中、長期政策,穩定各專業範疇的人資。
為此,陳美儀提出如下質詢:
一、本澳缺乏治療師的問題,政府在人才培養方面計劃如何?早前增設了職業及語言治療師課程,在此基礎上,何時可以設立更多範疇的治療師高等課程及相關培訓課程?
二、政府規定外地治療師需具兩年相關工作經驗才符合資格在本澳執業,有機構反映,希望聘請台灣的治療師,但從事兩年治療師業務作為服務役代替兵役的人員,不被本澳認同為工作年資,以致增加機構聘用專業人員的困難。請問政府在補充現時急需的人資情況下,是否可以接納有關工作年資,協助社會服務機構維持有關服務?
三、長遠來說,政府是否可以制定專業人員的統一職程制度,讓公共機構與社會機構的治療師享有同等薪級待遇,避免政府機構「搶人」情況,穩定社會機構的專業人資,保障及提昇服務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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