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家暴法》在去年十月五日生效後首三個月,當局共收到六百七十五宗通報,現時約有十宗進入司法程序。另外,社工局現時正籌建家暴個案中央登記系統,會以不記名方式記錄家暴成因、家庭特徵及經濟狀況等資訊,每半年會將有關資料上載網站,向社會公佈,及每年發表年報。
婦女及兒童事務委員會昨日在旅遊活動中心二樓會議室,舉行本年度第一次全體會議。會議上,先後簡介了婦兒會轄下設立的「跟進澳門婦女發展目標專責小組」及「關注兒童權益專責小組」的最新進程。會上,就有關「澳門婦女發展目標」研究,由研究團隊的澳門大學教授林玉鳳作報告;社會工作局家庭及社區服務廳廳長鄧玉華介紹《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生效後首份評估報告。社工局稱,委員們就本澳婦女及兒童政策,以及社會問題積極發表意見和建議。
鄧玉華在會後向傳媒表示,《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自去年十月五日生效至今,執法情況大致暢順。他指出,八成的家暴個案都是通過舉報而被揭發;而在法律生效首三個月,當局共收到六百七十五宗通報,排除重複個案四百七十宗及經分類四百二十九宗,當中懷疑家暴有一百五十一宗,社工局從社工專業角度確定涉家暴個案有三十一宗,現時約有十宗進入司法程序。
問及社工局確定的家暴個案有三十一宗,但只有十宗進入司法程序,是否不同機構對家暴的判斷標準不一樣?鄧玉華表示,不想代表司法機構回應,認為司法機構有其既有條件去判定是否足以起訴。他指出,社工局用社工專業角度去審視個案,更關注受害人是否處於安全的狀況,會否可能再受到家暴的影響,整體的家庭生活能否穩妥,再作出需要各種支援。「我們的標準不在於施暴者是否被起訴,而在於如何幫助有關家庭渡過難關。」
此外,社工局將為庇護中心增加服務名額,並會籌設為男士提供臨時住宿及輔導服務的避靜中心,而現時能為男士提供十一個避靜宿位。
當局指出,隨著《家暴法》的生效,公共及私人實體工作人員須按照《處理家庭暴力個案程序指引》進行有關工作,無論是通報、接收、評估、標識及跟進個案等,依循既定的程序指引,並在此基礎上展開各項危機介入、支援服務及個案的分流,保障有關家庭的福祉。目前,每一個通報個案經過嚴格評估、排查,作出適當的跟進。與此同時,社工局持續為專業人員,例如治安警察局和司法警察局的警務人員、醫護人員、教學人員、學生輔導員、社福界專業工作人員等,提供相關培訓課程和公眾宣傳推廣工作,持續檢視《家暴法》的執行情況。
另外,有關「澳門婦女發展目標」的研究報告,初步提出共一百項短、中、長期措施,涵蓋婦女與教育培訓、保健、安全、社會保障、經濟、參與權利和決策、媒體及文化等方面,藉此作為政策規劃,全面提升婦女向上流動的機會,促進本澳性別平等發展。而報告將於今年第二或第三季提交政府。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