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推三年住宅禁售期
【中新社鄭州三日電】河南鄭州的樓市限購政策再次升級,五月三日起,在原“限購令”基礎上,增加新鄭市、滎陽市、中牟縣等兩市一縣。同時,購房不滿三年的不得上市轉讓。
遏制投機行為
就在剛剛過去的“五 · 一”假期,鄭州上述區域在限購令未出台時出現了“市民裹被子連夜排隊買房”的現象。對於緊急出台的限購新政,鄭州官方解釋,旨在“為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遏制房地產投機炒作行為,穩定市場、穩定房價”。根據鄭州市政府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強化調控措施穩定全市房地產市場”的通知,樓市新政主要是擴大限購區域、三年內不得交易等。
調整商品住房限購區域。在原規定的限購區域基礎上,增加新鄭市、滎陽市、中牟縣。此前,鄭州官方已對市內五區和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鄭東新區、鄭州經濟開發區、鄭州高新區等實施限購。
杜絕投資炒家
根據通知,在上述限購區域,暫停向註册時間不足三年的企業(不含專營住房租賃業務的企業)銷售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下同);暫停向已擁有一套以上(含一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單身人士出售住房。
同時,在鄭州市行政區域內,一七年五月三日(含)之後購買的住房,自取得《不動產權證書》之日起不滿三年的不得上市轉讓;一七年五月三日(含)之後通過贈與方式轉讓住房,自簽署《贈與合同》並辦理轉讓確認手續之日起,贈與人滿三年後方可再次購買住房。
業內人士認為,鄭州樓市調控政策再次升級,特別是三年內不得交易,基本上可以杜絕大多數的“投資客”,對鄭州市單身戶籍人員的住宅限制,也在保證基本需求的基礎上,削弱“假離婚購房”對市場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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