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職家庭在本澳愈來愈普遍,打理家務及照顧長幼的重任不得不聘請家傭分擔,但本澳家傭市場一直亂象叢生:家傭偷懶、不停管教等問題,僱主早而見怪不怪,但更令本澳僱主忍無可忍的是,很多持旅遊證件來澳應聘家傭的外籍人士,他們一心將家傭當作換工種的跳板,每天抱著「騎牛搵馬」甚至「搏炒」的態度工作,令急需家傭分擔家務重擔的僱主進退兩難、火冒三丈。
治安警資料顯示,截至去年3月底,本澳聘用傭人的家庭近24,000個,即至少有近20,000多名外籍家傭在澳工作。(梁燦旭攝)
近數個月已更換超過十名家傭的陳小姐稱,部份家傭簡直是「搏炒」,她們持旅遊證件到澳門尋求工作,大部份求職的首選賭場工作,其次是餐飲服務業,最後因為簽證快到才逼不得已地選擇做家傭,但等到僱主幫她們辦理俗稱「藍卡」的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她們就會以消極怠工,以及用各種理由慫恿僱主解僱她們,騙取一筆賠償金之餘,繼續尋找賭場之類更高收入更輕鬆的工作。
單單今年3月已更換三名家傭的譚女士受訪稱,由於是「雙職家庭」的原因,她覺得家傭已是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份,但她認為,本澳的家傭中介缺乏有效監管,不少家傭沒有驗身或培訓就被帶到澳門,例如她3月份更換的三個家傭,單是驗身費、中介費及機票錢,已經花費她近萬元,但更恐怖的是三個工人都身患疾病,分別是梅毒、乙肝及高血壓。
澳門家傭僱主聯會會長歐陽強建議,當局應立法禁止家傭在本澳隨意轉換工種,以及延長被解僱家傭「過冷河」的時間。大律師趙崇明則認為,修法可能比立法更快捷有效,例如可要求勞工局提供家傭過往工作經驗、被解僱原因等資料,幫助僱主在聘請家傭前作準確判斷。
大律師趙崇明認為,修法可能比立法更快捷有效地監管家傭市場。(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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