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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屋做契漫長 害家團被收樓

2017-05-07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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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樓價高企,升斗市民難以負擔,都不是今時今日的事。政府多年前已經出招調控樓市,但只收到曇花一現的效果。辣招一出,樓市交投一度放緩是事實,經市場慢慢消化後,辣味亦逐漸沖淡,統計局資料顯示,澳門樓價由去年第二季起重回升軌,反映市場適應過後樓價更變得硬不可破。時至今日,上樓依然是一般打工仔遙不可及的夢。社會一直有聲音要求增建公屋,雖然政府在輿情催逼下完成了萬九公屋的“交貨”工程,暫時消除部份居民的怨氣,惟後萬九公屋顯得後繼無力,仍有大堆人等住上樓,公屋需求聲長響。目前政府的公屋政策態度明顯,最近兩次重開經屋申請後開始截流,正等候公屋需求研究報告,並表明無意在短期內重開申請,特首只給予大家一個遠期承諾,就是在他任內會重開經屋申請。一心等上公屋的市民,睇怕要望穿秋水。
公務員騙公屋
公屋本來已經爭崩頭,申請數量永遠多個供應量,能夠符合資格又成功上樓,理應有相當的住屋需要,然而,世事無?對,即使有樓在手都要申請經屋,博大霧,齊齊爭,加入戰團還有收入不是太差的公務員,荒謬至極。之前廉署公佈,一對公務員夫婦被揭發隱瞞在內地擁有物業,騙取經屋。身為公務員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更巧合的是,夫妻二分別於檢察長辦公室及房屋局任職,一個是司法機關,一個是負責公屋的部門,莫非既懂法律又懂規則,就以為能瞞天過海。
事實上,他們通過資產審查,並成功購得經屋,不是廉署接到舉報,要求房屋局重申審查該對夫婦的資產,恐怕當局仍慒然不知,白白犧牲了其他有住屋需要的家團。當然,紙包不住火,雖然犯法者一度將珠海的物業出售,以證明自己無物業,但天網灰灰,疏而不漏,廉署透過與內地執法部門的合作機制,掌握證據,成功將兩人繩之以法。對於苦等公屋多年,還未上樓的人士而言,真是大快人心。今次事件可以作為警示,勿以為物業在境外無人知,呃得就呃!
逾六十家團被取消資格
公務員呃公屋已不是第一次發生,兩年前,廉署曾揭發過另一宗房屋局人員涉嫌偽造文件,將購得的經屋假轉售,騙取繼續租用社會房屋。事件反映出,公屋申請審查要不是真的很求其,就是房屋局給員工有一個錯誤感覺,就是“自己友唔會查得好仔細”。不論如何,公務員收入較一般打工仔高和穩定,年年加薪,還有房屋津貼,當然未必個個有樓,但以公平性而言,不應視作為可申請公屋的對象,或者如要求建公務員宿舍來解決他們住屋需要。房屋局對於“自己人”申請公屋好究其,但對街外人就相當嚴謹,甚至出現不合理的情況。早前房屋局以違反擁有私人物業的法例規定,在做契前解除了六十一個家團的買賣預約合同,意即戶主要將經屋單位退回當局,物歸原主。當局按照公平原則,善用公共資源,處理違反法例的經屋戶,無可厚非,但需要實事求是。不少個案的家團反映,並非刻意違法或不實申請經屋,而是當局比「蕉皮」他們踩,在購置經屋前後說法不一,加上做契慢,而誤中「地雷」。
政府研究解決方法
最常見例子,申請家團在做契前,成員結構出現變化,其中結?是最普遍,如果伴?擁有物業,房屋局認定申請人居住上不再需要經屋,並取消其資格。看是依法辦事,惟不合於情理,當局既侵害了當時人結婚權利,更無檢討自身做契的行政低效,莫非要人山盟海誓不結婚等到做契,就算結?都要揀個無屋伴?。過去亦曾有對姊妹取得經屋,惟做契前妹妹因結?已擁有私人物業,結果被取消經屋資格,事主經向廉署申訴,終最獲得做契。對於今次逾六十個家團被取消經屋賣買合約,起引社會極大爭論,多位議員早前更與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和房屋局局長山禮度會面,了解情況。對於部分未做契的經屋家團接獲房屋局信函,通知他們的配偶必須列入家團名單,司長稱,當局已再次發信有關經屋家團,表明上次信函無效,事件的處理方式仍需時研究,但強調撤銷信函不代表有關家團是合資格住戶。如此同時,廉署收到二十多宗涉及今次事件的投訴,已開展調查工作。
經屋做契漫長
害家團被收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