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和2016年澳門十大新聞頭條是澳門海一居事件,為什麼海一居事件會上頭條呢,因為冤和不公平。
小業主為什麼不放棄,不找開發商退訂賠錢呢?因為澳門海一居事件小業主認為第一責任是澳門特區政府。第二責任是澳門立法會。第三責任是開發商保利達。如果責任都分不清楚,澳門海一居事件就會黑白顛倒。就會被社論而影響和誤導,小業主就會被澳門市民誤解。不利於事件的解決。責任為什麼要如此分呢?
1) 澳門海一居不是爛尾樓,不是開發商保利達沒資金、跑路,是澳門特區政府命令停工、停建。
2) 澳門海一居地是澳門政府2015年十二月強制回收,依據2013年四月在立法會通過的新土地法回收。
3) 小業主從2010年開始至2015年購買樓花,由澳門特區政府落印並由律師完成全部法律程序購買,繳交了印花稅,並登記,已取得業權,法不溯及既往並受澳門基本法保障。
4) 澳門特區政府2014年才批准海一居工程開工,明知2015年將按新土地法收地,開發商蓋樓一年建十八幢50層高,有可能嗎?
5) 澳門特區政府監管不利,明知海一居土地將按新土地法規定土地將到期,任開發商保利達任意買賣。
6) 冷血無情,不作為的澳門特區政府,事件發生後避而不見,任由海一居小業主家破人亡,澳門特區政府成立兩年的海一居專䅁組,什麼都沒做,只回應等官司完結。最大保障是退回已交印花稅,澳門特區政府是以民為主的政府作為嗎?
7) 澳門特區政府利用公權力傳媒封鎖,只要有小業主涉及海一居,澳門日報等媒體一概不登,已公然違反了一國兩制的言論自由。
8) 澳門特區立法會2013年通過新土地法,當時立法會明知2010年起海一居已開始售樓花,怎麼沒有事前考慮處理?立法會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9)經過幾個月的拜訪,海一居小業主2017年三月已獲得29位議員公開支持合法上樓,為什麼政府還在推卸責任?近期連續用媒體資源引述,告訴市民,政府沒錯呢?不擔當的澳門政府,立法議員代表著民意,已超過一半立法會議員支持海一居小業主收樓的合法性。 10,海一居小業主、政府、立法會全部合法,海一居的樓怎麼就沒了?小業主一生財產就沒了?只有他們在承受痛苦!!!
小業主認為海一居事件是否被政府、立法會、開發商互相勾結?被利益團體綁架?成為犧牲品了。誰大錯誰小錯小業主可不理,因為他們不是法官,是公開合法購買的小業主。小業主對政府處理海一居方式,不論是對新土地法的優化和調整,還是再公開招標,要政府補回發展商入則的環保、街影、環評報告所拖延的時間,還是特事特辦、公共利益等,政府用任何方式解決海一居,小業主都支持。但最要緊的解決方案是小業主可以決定嗎?購買海一居樓花的小業主是守法及合法的業主,小業主只是要實質解決海一居事件。
小業主不是所謂的專家,管理者,掌權者,解決方法是由政府去思考,小業主只能走上街頭去維護的合法業權。由海一居業主聯合會組織的澳門五一大遊行,參加人數已超過4500人走上街頭,舉著單一標語,喊著單一口號,澳門特區崔特首2015年海一居事件剛發生時公開承諾:⌈落咗訂, 買咗樓,當然要保障!⌋,小業主要求崔特首、政府,馬上兌現承諾。因為今次遊行的口號觸動了政府的痛處,所以澳門特區政府急需撇清關係,但欲蓋彌彰正好顯示當權者內心虛怯。撥亂反正,水可載舟 亦可覆舟,真相終會水落石出!要做負責任的政府,有良心的政府,得人心者萬民擁戴.....
海一居事件的始作俑者們,你已讓3020戶善良守法積極向上的小業主,一萬多人,家破人亡,悲傷憤怒了。讓整個澳門陷入撒裂,將會帶來動亂,不利長治久安,整個社會價值觀扭曲,已讓澳門被國際社會所恥笑。你已讓鄧小平先生的一國兩制的遺願受到抺黑,不利於中華民族統一。回頭是岸。讓澳門回歸繁榮、安定、和平、友愛的生活當中。
海一居業主聯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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