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電單車駕駛者及乘客頭盔法律6月13日起生效,不合標準的電單車頭盔不能繼續使用,環境保護局與交通事務局及民政總署合作,5月10日至8月15日期間回收棄用的電單車頭盔,令資源循環再用。
“源頭減廢,分類回收”是特區政府重要的環保政策,環境保護局聯同交通事務局、民政總署推出“電單車頭盔回收計劃”,於本年5月10日至8月15日期間於環境保護局、交通事務局及民政總署轄下部分對外開放服務站、公共停車場設置共23個回收點,同時,市民亦可攜頭盔至“環保Fun”各回收站點及參與回收計劃的電單車頭盔銷售商進行回收,詳情可瀏覽環境保護局網站(www.dspa.gov.mo)或致電“環保熱線” (2876 2626)查詢。
“電單車頭盔回收計劃”收集到的棄用頭盔會先作暫存,待收集至一定數量後拆解和分類,所取得的可循環再造物料將運送至鄰近地區作資源化處理,未能循環再造物料將作無害化處理,以貫徹“源頭減廢,分類回收”的理念。
環境保護局呼籲市民積極參與有關計劃,將棄用的電單車頭盔交到回收點,從而令有關資源可循環再用,實踐環保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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