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符合規格的電單車頭盔須有由生產商發出的型號和技術標準標籤,型號與技術標準會在同一或分開的標籤上顯示,一般會縫在或貼在頭盔內部布料、保美龍(俗稱發泡膠)、繫帶或印於頭盔外觀位置等,標籤如脫落或損毀至無法辨識,可被視為不符合規定而被罰款。
交通事務局呼籲市民留意。《核准輕型及重型電單車駕駛員及乘客防護頭盔的型號》行政法規將於6月13日生效,屆時電單車駕駛者及乘客佩帶的頭盔型號須經交通事務局核准。
透過App可查核准資訊
香港、台灣等鄰近地區做法是以生產商的標籤來識別電單車頭盔是否合格,考慮到逐一檢核全澳的頭盔、發放核准標籤,對市民及政府運作有一定影響。交通事務局為進口商或銷售商審核同一型號頭盔時,不會全批頭盔逐一檢核,只檢查其中一個實物樣本,局方對核准型號的頭盔不會另貼標籤。市民可登入官方網頁http://www.dsat.gov.mo/dsat/helmet.aspx查閱相關資訊。
為方便市民查閱,「交通資訊站」手機應用程式(App)已新增選項「電單車頭盔」,只要點擊該欄目即可查閱頭盔型號的最新審批情況,以檢視使用中或選購的頭盔是否符合規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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