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隻准照須月底前續期
【本報消息】有效期至去年底的犬隻准照須於本月底前辦理續期手續。“動保法”生效後,犬隻准照期限改為三年;同時為鼓勵飼主為犬隻絕育,已絕育犬隻續期費用大減,三年期牌費二百二十元。另外,民署於多個戶外地點設站,方便飼主為犬隻辦理准照續期和注接種預防狂犬病疫苗。
辦理准照續期的市民可前往市政狗房、民署綜合服務中心、各區市民服務中心,或登入民署“犬隻准照網上服務”網站(www.iacm.gov.mo/doglicense),以及使用“城市指南”辦理犬隻准照續期,辦理手續後,飼主須稍後帶同犬隻往狗房注射疫苗。民署於三月下旬至五月二十日期間,於全澳各區設立“犬隻准照申領及續期流動服務站”,方便飼主同時辦理犬隻准照續期和帶同犬隻注射疫苗。本周六下午二時至晚上七時將於氹仔運動場圓形地設流動服務站,下周六(二十日)將於同一地點舉辦“愛犬之友嘉年華”,同場亦設流動服務站。
民署提醒各犬隻准照持有人,“動保法”生效後,即於去年九月六日或之後所申領的犬隻准照均為三年期,所以毋須於今年辦理續期,但之前已申領,有效期至去年底的,須於本月卅一日前辦理續期,否則准照將失效。民署去年發出犬隻准照逾一萬三千多個,一萬一千多個有效期為一年。新發出的准照為期三年,續期費用為已絕育犬隻二百二十元(已包印花稅);未絕育犬隻為六百六十元(已包印花稅);續期費用包括獸醫檢查及接種預防狂犬病疫苗。犬主須注意准照上的有效期,依時辦理續期,否則可被罰款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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