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司主任馮文莊表示,拍攝私人地方不一定違法,但若果拍攝內容涉及違法行為,應交給調查機關;若放上網路和轉發,已經超出法律賦予的權限。就有動物保護團體負責人被舉報在社交平台轉發虐狗片段。馮文莊稱不能評論正在調查的案件,案件由刑偵機構調查,非個資辦立案,由於不掌握具體細節情況,要回應有難處。但個資法規定,若拍攝私人地方,必須經當事人同意才可在媒體發放。認為若將涉及違法內容的影片轉交調查機關作為證據,已達到檢舉目的,並反問繼續在社交網站發佈有何目的。
馮文莊強調,不管是在任何社交平台或是否設限,資訊只要在網上發佈,已如「潑出去的水」,已無法制止流通。
對於二零一五年十月山頂醫院發生丟棄垃圾期間將病人病歷散落馬路事件,馮文莊稱,經調查,當時院方員工沒有按指引處理病歷,而清潔公司在收集垃圾途中,將其中一袋病歷散落路上,散落的包括血液化驗報告、病人身份證和出生資料等。不過,因山頂醫院院方原本已制定規管制度,事件被及時發現,無給具體人士造成傷害,涉案人員已經停職,院方已檢討程序,完善指引和工作程序,故決定將事件歸檔。
另外,就個資辦去年調查個案上升四成半,馮文莊表示,大部份個案都是與網絡和社交媒體有關。他舉例,有人在網上售賣物品,因不滿買家走單,在社交網站上公開買家的個人資料和通話記錄等,最終賣家被罰款八千元。隨著普羅大眾對個人資料保護和重視私隱程度增加,加上電子和社交媒體普及,資訊流通比過去更容易,市民可能在發放資訊時沒有注意訊息內容,引致他人不滿而投訴,亦有人以社交網站發洩不滿等,都是觸犯個資法的普遍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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