籲從居民角度實際方面考量
議員倡人性化執行頭盔新措施
【本報消息】頭盔新措施將於下月生效,多位議員就此在議程前發言,呼籲當局從實際出發,通盤考慮法規的執行性,執法人性化,避免擾民。
欠缺考慮執行細節
電單車頭盔標準法規將於六月十三日生效。議員陳美儀稱,屆時電單車駕駛者及乘客都必須佩戴獲行政當局核准的頭盔,頭盔上須有型號和技術標準標籤,如標籤脫落或損毀將被罰款。她認同政府保障居民安全,但當局在制訂和推行措施時,沒有從居民的角度和執行細節通盤考慮,使社會出現種種疑慮,應汲取經驗,避免將原意是好的“好政策”交往執行部門後,就演繹成“壞政策”。
安全責任歸銷售商
議員陳亦立表示,政府沒有充分考慮頭盔政策的落實問題,將購買合規格頭盔的責任推給居民,着居民先上網核准型號才購買頭盔,然而數百個型號如何核對?若然不懂得上網又如何解決?認為安全責任應由銷售商承擔,商戶最清楚頭盔標籤是否合規定,若在銷售過程中有欺騙或誤導成份,應予以處罰,而不是向消費者開刀。另外,此措施由治安警執法,若存在懷疑情況則待交通局回覆再處罰,與現時控煙督察或民署稽查直接檢控當事人的做法截然不同,且治安警員已“周身刀”,相當辛苦。
批新措施宣傳不足
另外,議員宋碧琪批評交通局長期以來對頭盔新措施的宣傳推廣不足,現時買錯頭盔、標籤丢失均要處罰,居民疑惑到底是頭盔保護自己、還是要自己保護頭盔?倡當局多收集坊間意見,把法規目的及初衷與社會實際情況充分結合,避免為做而做。執法方面需要更人性化、靈活化,具權限部門要加強對前線人員培訓,對於不同頭盔型號須具備基本辨別能力,不能單純依賴標籤,以免盲目增加駕駛者負擔。
議員陳明金就環保車稅務優惠指出,措施實施多年,符合環保標準的車輛可獲豁免一半首次登記稅,最高減免六萬元。去年政府因此少收稅款一點四億,即政府變相以一點四億補助居民買新車,是回收近萬架二衝程電單車補助金額的四倍。然而有關車輛是否真的“環保”?澳門的環保車概念落後,只重視硬性指標,忽視排量大小,“肥上瘦下”的“一刀切”稅務優惠之環保性及科學性成疑,政府應檢討政策,多出好招,鼓勵居民購買經濟、環保、排量小的車代步。
政府計劃建設松山行人隧道,鼓勵居民步行。議員劉永誠提出數點建議,倡完善步行系統的動線設計,將隧道接駁到其他地區;需考慮促進使用率,可在一些路段設置自動輸送履帶、增加無障礙設施等,通過人性化設計增加使用誘因;要做好節點安排;須讓行人在全天候均可使用,亦要與城市景觀相協調。
議員梁榮仔指出,本澳大部分市區的斑馬線都存在問題,晚間燈光暗淡、選址不佳,期望政府跨部門小組以民為本,用科學理據及實事求是的方式檢視有關問題。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