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 昨日出版的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公佈了兩項行政長官批示,現簡介有關內容。
第113/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法務公庫二零一七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金額為$44,194,221.59(澳門幣肆仟肆佰壹拾玖萬肆仟貳佰貳拾壹元伍角玖分),該預算為批示的組成部份。
第11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勞動債權保障基金二零一七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金額為$6,032,363.71(澳門幣陸佰零叁萬貳仟叁佰陸拾叁元柒角壹分),該預算為批示的組成部份。
另外,今期特區公報亦印發了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第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公佈了第65/2017號行政命令,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三至十五日行政長官不在澳門期間,由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法務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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