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駁回應觀點控辯互片
【本報消息】昨日在控辯雙方都完成結案陳詞後,助理檢察長陳子勁以及辯方律師潘愛儀曾再度“互片”,就對方的法律觀點作反駁及回應。
陳子勁表示,由於此前未討論過辯方結案陳詞所提及的部分內容,根據“刑訟法”有關條文向法庭請求澄清。他形容潘對控方作出了不實、令人失望的指責,對於“史無前例地自己人查自己人”的言論,他指作為律師應當知悉有關程序,當時何超明已非檢察長身份,故檢察院具偵查權。辯方認為案件應先由特首派人調查,若發現刑事成份再交檢察院,陳子勁指其想法前後矛盾,首先沒有法律有此規定,若最後同樣交給檢察院偵辦,則亦同樣是所謂的“自己人查自己人”。
陳子勁指出,辯方多次批評廉政公署調查不足、有罪推定,認為若真如此,理應更易辯護,律師應當感謝廉署,而非作出批評。希望辯方律師除了口中說尊重檢察院外,亦要真誠尊重。
潘愛儀亦立即就“自己人查自己人”作回應,她表示,因何超明曾在檢察院任職,人都有感受,有關人員能否完全客觀成疑,有可能出現針對或偏幫情況。程序公義與實際公義同等重要,故認為特首當時先委派獨立小組調查更佳。至於廉署調查不足,並不會對辯方有利,正正由於調查不全面,增加參考有關資料的難度。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