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功名回澳廿七載 今日落得如斯田地
何感慨家庭幾度眼紅紅
前檢察長何超明被控一千五百三十六項罪案,控辯雙方經兩日多完成結案陳詞。審訊最後,何超明講述自身的司法官生涯,曾經是內地最年輕上訴庭長的他,一九九○年為服務這片出生的土地,放棄在內地擁有的名譽等一切來到澳門,表示今日落得如斯田地,非他服務社會所追求的目的。當他向法庭求情時,提及家人,滿臉通紅,幾度脫下眼鏡拭淚。
“廿七年前的五月,一九九○年,一個卅五歲的中年人在珠海眺望澳門黑沙環。他離開出生地廿五年,經過內地文化大革命洗禮,後來憑自身努力,考入西南政法大學,歷任內地法官、審判長、最年輕上訴庭長……但服務澳門始終是他的心願,於是辭官,與妻子放棄在內地的一切,來到澳門迎接回歸祖國。經過在澳門學習,並服務反貪公署……”何超明表示,這個中年人就是他自己。
福不是禍 禍躲不過
他提到,自七二年始任公職至今四十五年,其中十八年在內地工作,服務澳門廿七年,擔任檢察長十五年,期間受過嘉許。感慨今日落得如斯田地,非他服務社會所追求的目的,大嘆“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是福不是禍,是禍躲不過”。
他向法庭求情時,提及家人頓時語氣沉重,並幾度脫下眼鏡拭淚。表示被羈押一年多以來,深深反思,現時年過六旬,身體不好,兩名孩子年幼,成長過程需要父親照顧。與太太數十年來相濡以沫,相互了解,太太現獨力照顧兩名幼子及年邁母親,家庭失去經濟支柱。
他表示“好在歷史是由人民寫”,千秋功罪後人寫。衷心祝願祖國、澳門繁榮、進步,表示與太太來世今生都是一家人,再兩度為澳門說加油。他離庭時雙眼泛紅,向旁聽人士揮手道謝,然後徐徐離開,步進羈押室。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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