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海關新規下月實施
物品超自用不放行
【本報訊】據中青網十五日消息:從六月一日開始,中國海關總署《關於暫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暫存有關事項的公告》將正式施行。新規明確規定五類入境行李不予放行,執行針對入境旅客的行李和入境快件的全面監管。
新規打擊海外代購
中國海關總署網站發佈的二○一六年第十四號公告規定,中國旅客進境攜帶在海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若不在“自用合理數量”範圍內,海關將暫不予放行,並對物品暫存。
記者了解到,公告中的“自用”指旅客本人自用、贈親友而非爲出售或出租。“合理數量”指海關根據旅客旅行目的和居留時間所確定的正常數量。
業內人士對新政理解是,比如:以皮鞋爲例,個人正常攜帶一兩雙皮鞋進境不會受影響,但如果一名旅客攜帶五至六雙甚至更多同一款式的皮鞋進境,就可能被認定爲用於商業用途,不予放行。也就是說,如果在海外購物數量太大,又或者是“人肉代購”的話,在入關時將面臨行李被扣暫存問題。
五種行李暫不放行
記者舉例一些常見物品相關規定及免稅額度,例如光碟方面,單碟(盤)發行的音像製品每人每次二十盤以下;成套發行的音像製品,每人每次三套以下。而手機、照相機、筆記本電腦均屬於不予免稅商品,按規定徵稅。 如需從境內帶出並帶回的,請在出境前主動向海關申報,並填寫申報單,在回國時主動向海關人員出示申報單即可免稅驗放。
此次規定五種行李暫不放行的情況包括:一,旅客不能當場繳納進境物品稅款;二,進出境的物品屬於許可證件管理的範圍,但旅客不能當場提交;三,進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數量,按規定應當辦理貨物報關手續或其他海關手續,其尚未辦理;四,對進出境物品的屬性、內容存疑,需要由有關主管部門進行認定、鑑定、驗核;五,按規定暫不予以放行的其他行李物品。
另外,市民需要注意是,海關暫不予放行物品,自暫存之日起三個月內,旅客應當辦結海關手續。逾期不辦,由海關依法對物品開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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