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昨辯論政府部門違規聘人事件。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表示,除文化局以勞務取得方式聘用人員外,政府尚有其它部門存在相同個案約十多宗,正陸續解決,至於違規採用包工合同聘請類似固定員工,在廉署過去發出勸喻後,現時已屬零個案。她又稱,廉署的勸喻極具參照作用,應視為一面鏡子,照照自己有否犯下同樣錯誤,部門本身也需依法施政,不應走法律罅。
立法會大會昨日辯論由梁榮仔議員就公共利益事項提出政府部門違規招聘的辯題。列席會議的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透露,除文化局以勞務取得方式聘用人員外,政府尚有其它部門存在相同個案約十多宗,正陸續解決,包括到期不續約,或會根據正常招聘方式解決。至於違規採用包工合同聘請類似固定員工,在廉署過去發出勸喻後,現時已屬零個案。
陳海帆指出,包工合同和取得勞務方式有專門用途,勞務取得是外判工作方式,她認為,並非制度本身錯誤,問題是如何善用。她相信,經廉署多次勸喻,部門應有足夠認識,合理使用制度。
陳海帆稱,廉署勸喻雖然沒有懲處效力,但廉署作為監督部門,對如何執法才符合法律本意極具參照作用。她曾向同事提出,每逢廉署或審計署發出報告,應視為一面鏡子,照照自己有否犯下同樣錯誤;部門本身也需時刻依法施政,不應走法律空隙。
陳海帆又澄清,法務局利用勞務合同方式聘請大量人員的說法並非事實。但提出辯論的議員梁榮仔則堅持是收到法務局員工投訴,要求陳海帆了解。陳海帆強調是經過調查,法務局沒有採用包工合同聘人,部門具有信譽,不會謊報資料,只有三名已工作多年的勤雜人員是採用勞務取得方式,也不會續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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