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政府部門在採購存在的弊端,廉政公署及審計署早就有調查報告揭發多宗違規採購事件,雖然社會及立法立法議員一再督促政府須盡快修改已實施三十多年的《採購法》,但政府卻拖延多年仍未出台修法。傳新澳門協會昨舉行記者會,促請政府盡快修法以可健全法律制度上的規範,包括確立全面公開採購資訊,以讓公眾參與監督;將廉署的《公務採購程序指引》納入新法;提升公開招標門檻;將採購法適用於所有公共機構及政府全資公司等。傳新會並要求,在修法前,政府應先在網上公開所有採購的資訊及判給結果、設立備用供應商資料庫、強制部門執行廉署有關採購程序指引。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指出,廉署及審計署先後都揭示了不少政府部門存在公共採購的問題,坊間對公共採購存在諸多質疑。然而,廉署早於二00三針對採購法規範不清及內容含糊等問題制訂《公務採購程序指引》,但指引僅屬自願性質,無法律效力,且部門落實各師各法,無法改變目前採購法存在的眾多問題。此外,廉署亦建議政府有必要修改採購法,但多年過去,政府對修法仍不積極,至今幾乎零進展。他強調,政府的採購及公共投資金額已從二00三年的四十七億元,急升至一五年的一百九十七億元,增幅超過三倍;且根據政府的財政預算,一六年大幅增加到二百四十四億,及一七年更達到二百七十七億元。由此顯見涉及規模和增長幅度的狀況,對公共採購制度的監督及檢討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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