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昨日在立法會上稱,有關公務員投訴處理機制預計將於六月份可公佈實施。
立法會昨日舉行全體大會,辯論政府部門違規聘人事件。陳海帆在回應時表示,除文化局以勞務取得方式聘用人員外,政府尚有其他部門存在相同個案約十多個,現正陸續解決,包括到期不續約,或會根據正常招聘方式解決。至於違規採用包工合同聘請類似固定員工,在廉署過去發出勸喻後,現時已屬零個案。她稱,包工合同和取得勞務方式有專門用途,勞務取得是外判工作方式,相信制度本身無錯誤,問題是如何善用。經過廉署多次勸喻,部門應有足夠認識,合理使用制度。
陳海帆又表示,廉署勸喻雖然沒有懲處效力,但廉署作為監督部門,對如何執法才符合法律本意極具參照作用。她會向屬下部門同事提出,每逢廉署或審計署發出報告,應視為一面鏡子,照照自己有否犯下同樣錯誤;部門本身也需依法施政,不應走法律空罅。
她又澄清,行政法務範疇沒有監督和監察職能,只有廉署和審計署擁有。
同時更澄清,法務局利用勞務合同方式聘請大量人員的說法並非事實。不過,提出辯論的議員梁榮仔則堅持是收到法務局員工投訴,要求陳海帆了解。陳海帆則強調是經過調查,法務局沒有採用包工合同聘人,部門具有信譽,不會謊報資料,只有三名已工作多年的勤雜人員是採用勞務取得方式,也不會續約。
另外,會議中,有議員關注如何完善處理公務員投訴機制問題。陳海帆表示,有關公務員投訴處理機制預計將於六月份可公佈實施。如投訴內容若涉及行政違法,仍將由廉署處理;若涉及人員紀律,亦會維持由部門處理,機制是處理廉署和部門也未能涉獵的事項,讓公務員有途徑解決部門之間矛盾,由第三方委員會獨立分析跟進。她表示,目前設想是通過個人績效、部門績效及領導績效掛勾的評核制度,用客觀數據支持問責制落實,預料評核制度諮詢會在今年底可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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