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關於特殊教育制度的修改,教青局教育廳廳長梁惠琪昨日接受訪問時表示,2015年3月底完成公開諮詢後,當局不斷聯絡學校及團體,收集意見,並考慮其適切性,分析及優化文本,希望新制度作為法律文件,具備前瞻性,能在較長的時間內適用。現時文本的製作已有初稿,與法律部門的同事正進行最後的修訂工作,傾向以行政法規出台,爭取今年內完成草案。
在聽取家長意見後及結合現行幾間學校使用的證書,為了提升證書認受性,最新的修改方向,傾向於特殊教育小班學生及融合教育學生完成課程後,取得與普通學生相同的具學歷證書;特殊教育班學生則取得完成學業證書。但目前尚未定稿。希望證書能推動僱主在聘請特殊教育學員時,能瞭解他們的能力,亦能幫助學員融入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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