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5月23日電】從本月8日起,備受關注的上海垃圾傾倒蘇州太湖案開始在蘇州的法院審理。其中,在蘇州姑蘇區法院開庭審理的被告人王菊明、陸小弟涉嫌污染環境罪,被告人孫秋林涉嫌詐騙罪。江蘇省太湖強制隔離戒毒所原副所長(副處級)韓建林等人也因涉嫌濫用職權罪出庭受審。
中國青年報等內地媒體23日報道,韓建林17日在蘇州市吳中區法院出庭受審。就在1天前,太湖強戒所基建科原科長張斌因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出庭受審。
昆山人王菊明和陸小弟是昆山錦鹿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負責聯繫垃圾運送,昆山玉山鎮人孫秋林是中間人。3人都在去年7月6日被蘇州市公安局蘇州太湖國家旅遊度假區分局刑事拘留,去年8月11日被蘇州市吳中區檢察院批准逮捕。
幾位被告人的起訴書指出,2015年底,太湖強戒所韓建林、張斌同工程介紹人孫秋林等人至太湖強戒所西北側魚塘實地考察,並商討填埋魚塘事宜。後來孫秋林與太湖強戒所簽訂綠化工程《供土協議書》。施工期間,孫秋林虛構能承攬戒毒所內宕口(採礦形成的積水坑)填埋工程,騙取王菊明、陸小弟的信任,並以此騙得二人共計25萬元(人民幣,下同),用於個人支出。
去年2月,因孫秋林虛構的宕口工程無消息,王菊明、陸小弟提出,如無法立即簽訂協議,可否先由戒毒所出具「接收土方證明」,以便儲備土方,孫秋林表示同意,並聯繫韓建林、張斌為空白土方接收證明加蓋戒毒所公章。王菊明、陸小弟其後變造「接收土方證明」,將兩船垃圾運抵戒毒所碼頭並堆放。兩人明知垃圾系混合生活垃圾後形成的有害物質,在未經處理的情況下仍直接傾倒至宕口內。傾倒垃圾合計23336.3噸,另有8艘載有垃圾的船隻因被及時查獲而未傾倒。截至事發,相關處置部門清理並復原環境合計花費1181萬元。
值得關注的是,起訴書提到,張斌在擔任太湖強戒所基建科科長期間,於2013年至2015年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盧某某、鮑金某、周某康等人所送款物合計價值人民幣7.6萬元,為上述人員在工程監管、工程款支付等方面提供便利幫助。
案發地所在的西山島在中國國務院審定的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內,同時系國家地質公園。據調查,這些垃圾來自上海市嘉定區、長寧區,由昆山市錦鹿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負責轉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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