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氹仔孫逸仙圓形地昨日凌晨發生一宗私家車撞石壆的交通意外,1名 40多歲的休班警員涉嫌酒後駕駛,隨後於昨日早上被移送初級法院偵訊;他最終被判4個月徒刑,准許以罰金3萬6千元代刑,同時被禁止駕駛1年。治安警表示已開展紀律程序,再次承諾絕不姑息任何違法違紀行為。
治安警發言人於昨日下午的例行新聞發佈會上透露,肇事的休班警員姓歐,為隸屬於澳門警務廳的一等警員,於1994年入職。該宗交通意外發生於昨日凌晨約2時許,治安警員巡經氹仔孫逸仙圓形地期間,發現1架輕型私家車停泊在圓形地石壆位置,右側車身和石壆均有損毀,而上述懷疑駕駛該私家車的歐姓休班警員則在事發位置附近。當警員上前查問時,歐姓休班警員聲稱因為天雨路滑而撞到石壆,他亦沒有受傷及無需送院。警員隨後其對進行酒精呼氣測試,結果為每公升血液酒精含量1.29克,超出標準;歐姓休班警員此時方才承認,較早前曾飲用酒精飲料。
歐姓休班警員於昨日上午被移送初級法院接受偵訊,最終被判4個月徒刑,准以 3.6萬元罸款代刑及禁止駕駛 1年。治安警表示已對涉事警員展開內部紀律程序,再次重申,重視警務人員的行為操守,對違紀行為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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