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根據勞工事務局的統計資料,去年全年因涉及違反職安健法例引致死亡的人數為五人,建築業佔四人;去年工作意外受害人數共七千四百零四人,主要分佈在「團體、社會及個人的其他服務」、「住宿、餐廳、酒樓及同類場所」、「建築」這三個行業,而因工傷而暫時無工作能力的缺勤平均日數則以建築業為最,平均每宗個案超過二十日。可見,建築業的工作意外多為嚴重事故,建築業職安健情況不容忽視。
建築工地工業意外頻生,主要在於《建築安全與衛生章程》及其違規處罰制度實施已逾廿年,所定標準早已脫離實際,失去阻嚇力。當局多年前已開始對法例作出修訂,而內客主要是完善管理人員制度、明確特定工序須由專業技術員負責,以及將違反職安健規定的處罰金額下限調升五倍或以上,以預防和減少工作意外的發生。然而,相關的修法工作至今仍未完成,確實令人不滿!
為此,議員關翠杏向當局提出以下質詢:
一、本澳建築業意外頻生,傷亡數字高企,早已證明現行法規及當局的監察措施既無阻嚇力,亦難以令業界提高安全意識。當局在去年回覆本人質詢時表示,已在二○一五年下半年向社協引介及討論《建築安全與衛生章程》法律草案,並收集勞資雙方代表及業界的意見以進行分析;正加緊完善法律草案文本。然而,經過年多時間,相關法律仍未出台,到底修法障礙及進度緩慢原因為何?何時才能向立法會提交法案?
二、其他行業亦同樣存在職業安全法規脫節、無阻嚇力的情況。儘管當局因應建築業的嚴峻情況而將《職業安全健康規章》中涉及建築安全與衛生部分抽出並先行立法,但《職業安全健康規章》已討論多年,有關修訂工作亦不能因而停步,究竟其整體修訂進展和立法時間表如何安排、何時才能完成修訂?
三、在提升企業和從業員職安健意識以減少工作意外發生方面,當局會如何加強安全推廣及宣導工作?在加強職安健巡查和執法方面,是如何對工作場所的職安健違規行為進行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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