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指發牌監管存漏洞
泳池檢測只驗微生物不驗病菌
【本報消息】泳季已至,議員陳虹質詢泳池的發牌制度和監管機制。當局承認泳池水質的常規檢驗只是抽驗微生物,不驗致病菌。體育局長潘永權表示,會繼續聽取社會對發牌和監管制度的意見。立會副主席林香生提到澳門近年興起的BB水療按摩設施如何監管?潘永權稱要詳細分析,資料後補。
救生員可有可無
陳虹質疑泳池問題多,公共泳池雖然規範,但仍被驗出大腸桿菌超標;酒店泳池的指引非強制性,救生員可請可不請;住宅大廈的泳池無需領牌,靠民署每月抽驗水質,救生員請與不請同樣不理。
旅遊局長謝慶茜承認,雖然酒店泳池的大部分指引都是勸喩形式,但還是可以從游泳池必要的硬件設施規範、有約束指引甚至罰款。現行法例中,要求酒店的整體設施、家私、機器和其他設備等一定要保持應有的外觀、運作、清潔。針對泳池部分的酒店發牌規章中,要求須有換水、濾水、消毒的設備,一五年就有一間酒店的游泳池因維修不足被當局罰款。
微生物超標即封
潘永權表示,民署根據衛生局制訂的《人工游泳場所安全衛生指引》定期監測泳池水質,範圍包括公共泳池和酒店、大廈、會所、學校以及非牟利團體管理的泳池。如發現未符合要求,會即時通報衛生局和泳池管理單位跟進。但議員仍擔心水質,陳亦立關心對致病菌有否特別指引和常規要求,尤其是較細小的酒店泳池、桑拿浴室的按摩池、分層建築物的泳池?區錦新指出,泳池的大腸桿菌“好彩測到,唔好彩就測唔到”。
衛生局疾控中心主任林松稱,當微生物超標時會查封泳池,待其改善才能重開。民署管委關施敏承認,泳池的定期檢查只是抽驗微生物,不會驗致病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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