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土地工務運輸局土地管理廳廳長廖永強表示,工務局已完成廉署報告後的益隆炮竹廠調查,炮竹廠內部份土地屬私家地部份屬公家土地。由於部分土地可以收回,已去函相關土地持有人,收到信函後六十日內要對土地內的物件作出清理及撤離。
多名議員對於益隆炮竹廠“細地換大地”作出關注,包括廉署報告認為報告提及當年簽署的換地承諾書不符法律規定,存在無效瑕疵,而對政府不產生任何法律效力。議員質疑為何官員會作出此換地條件,事件若不是由於工務局長換任,可能從此被埋沒,一直不被曝露於陽光之中。
廖永強澄清,是司長主動要求對益隆炮竹廠換地事件廉署調查作出調查,工務局在收到廉署報告後,即時分析,認同報告指當年簽署的換地承諾書不符法律規定,存在無效瑕疵,對政府不產生任何法律效力。
去函持有人六十日內清理撤離
他續指,經工務局、民署、地籍局實地調查後,益隆炮竹廠土地中,部分屬私家地、部份為公家土地,局方已完成調查報告,並發函有關土地持有人,需要在收到信函起六十日內清理物件並撤離,期限屆滿後,政府會繼續跟進收回土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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