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恩光
【中新社北京5月25日電】中央紀委官方網站25日發佈消息稱,司法部原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盧恩光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委對盧恩光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中央紀委通報稱,經查,盧恩光年齡、入黨材料、工作經歷、學歷、家庭情況等全面造假,長期欺瞞組織;金錢開道,一路拉關係買官和謀取榮譽,從一名私營企業主一步步變身為副部級幹部;亦官亦商,控制經營多家企業,通過不正當手段為企業謀取利益;對抗組織審查。為在職務提拔、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取不正當利益,送給國家工作人員巨額財物,涉嫌行賄犯罪。
盧恩光價值觀念嚴重扭曲,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嚴重損害了黨的形象和選人用人制度,破壞了相關地方和單位的政治生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盧恩光開除黨籍處分;由監察部報國務院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撤銷其違規獲得的榮譽稱號;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據司法部網站刊登的簡歷顯示,盧恩光是山東陽谷人,同濟大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畢業,擁有在職研究生學歷,管理學博士學位,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博士後研究工作經歷,一級警監警銜。
自1984年起,盧恩光先後擔任山東省陽谷縣高廟王鄉中學民辦教師、科儀廠廠長、鄉黨委副書記兼方舟集團董事長、山東省陽谷縣政協副主席、山東省政協科技開發服務中心主任等職。2001年至2009年,他先後任華夏日報社社長、四川省遂寧市委副書記(掛職)、勞動保障部辦公廳巡視員兼副主任、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勞動監察局巡視員兼副局長等職。
2009年5月,盧恩光進入司法部,先後任司法部政治部副主任、副主任兼人事警務局局長,並於2015年升任政治部主任、黨組成員。2016年12月,中央紀委披露,盧恩光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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