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納一常會電子申請非唯一途徑意見
物管業申請繳費可續用紙本
【本報消息】立法會一常會討論《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法》。主席關翠杏表示,政府本月中提交新文本,主要在過渡條款中增加“電子申請和繳費系統”一條。但議員對政府建議,將電子化手段作為申請、繳費的唯一途徑有保留,認同繼續沿用紙本申請或現金支付,出席的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等接納意見,法案料不日交大會細則性審議。
一常會昨日上午十時開會,羅立文、房屋局長山禮度列席。關翠杏引述新文本中增加第卅六條,政府原意是落實電子政務,因此希望管理公司申請牌照時,應透過電子申請、電子繳費完成程序。草案訂明以電子化作為唯一途徑,並表示已經開發程序。
法律不應強制
關翠杏表示,一常會肯定政府推廣電子政務的決心,明白羅司好希望“乜都擺上網”,力求公開透明化,亦支持政府的思考可取,議員原則上支持。但對電子申請、電子繳費作唯一手段有保留,認為法律上不應強制,否則就會影響申請人用其他方式的權利。議員希望政府保留原來紙本申請、當面繳費等模式,彈性處理。政府最後採納委員會意見,房屋局稱會協助業界進行電子申請,當業界掌握電子化技術,亦可簡化續牌的手續,全部可以在網上完成。
一常會上一次審議該法案已經是去年十二月,關翠杏稱,除非政府另有新條文修改,否則當政府將最後文本送抵,隨後一周至十日內會完成意見書,送交大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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