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昨日出版的第二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公佈了一項行政法規、 兩項行政命令、十八項行政長官批示,現簡介有關內容。
第17/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第7/2006號行政法規《清洗黑錢及資助恐怖主義犯罪的預防措施》。
第67/2017號行政命令,許可一名為「工銀金融租賃澳門股份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Companhia de Locacao Financeira Macau ICBC, S.A.」,英文名稱為「ICBC Financial Leasing Macao Company Limited」)的融資租賃公司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及運作。
第68/2017號行政命令,在氹仔客運碼頭設立出入境事務站,並可二十四小時運作。該行政命令自二零一七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第140/2017號至149/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又第151/2017號至152/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若干政府部門二零一七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分別為:懲教基金、檢察長辦公室、社會工作局、印務局、房屋局、旅遊基金、衛生局、文化基金、民政總署、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司法警察局福利會等。
第150/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將禮賓公關外事辦公室的存續期延長至二零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第153/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314/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第15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許可與湖北三江船艇科技有限公司訂立「承建兩艘十六米長汽船」的合同。
第155/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許可與澳門屠宰場有限公司訂立提供「屠體運輸車管理服務」的合同。
第156/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412/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第157/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許可與澳門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訂立執行「鄰近廢舊車輛預處理場地道路工程——安裝消防栓及管道」的合同。
(法務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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