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接受第三度公審
據香港中通社報道,昨日上午,韓國前總統朴槿惠抵達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第三次出庭受審,接受有關涉嫌受賄、濫用職權、強迫企業出資等十八項罪名的審理。當日,“親信干政門”主角崔順實也出庭受審。
料十月一審判決
報道稱,考慮到朴槿惠的涉罪情節多達十八項,最長逮捕期限為六個月,韓國法庭抓緊對其案件審理,每周開庭三到四次。根據韓國《刑事訴訟法》,法院原則上將於十月前後作出一審判決。
兩人庭上無交流
本月廿三日上午,朴槿惠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首次出庭,係三月卅一日其被捕後首次公開露面。當日的庭審開展約三小時,朴槿惠方面否認檢方全部指控,堅稱無罪。朴槿惠表示:“為受(崔順實)蒙騙的自己感到悲哀。”在庭審過程中,朴槿惠和崔順實沒有任何眼神交流。
朴槿惠的第二場庭審於廿五日上午開始,崔順實沒有出庭。
據此前報道,朴槿惠三月廿一日在首爾中央支檢接受了一次調查,四月在首爾拘留所接受了四次調查,共計接受了五次檢方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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