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涉拾遺不報被拘
【本報消息】治安警近日偵破兩宗拾遺不報案,查獲涉酒店廁格取走他人遺下手機的女外僱和的士座位取走他人遺下手機的兩名內地男女。
涉案女子姓汪,廿一歲,內地人,外僱,店舖店員。其涉拾遺不報,移送檢察院處理。
本月廿四日晚上八時半,廿七歲內地女子在置地酒店洗手間的廁格內遺下一部白色手機,當返回廁格查找時,手機已經不翼而飛,女事主為酒店其中一間名店的銷售員,通知酒店值班經理,由經理代為報警,事主報稱手機價值一千元。治安警翻查酒店閉路電視錄像資料,鎖定作案者為酒店某店舖的女職員,本月廿五日晚上九時到該店舖向女職員查問,有人承認見到廁格內有一部手機,遂將手機取走。
另案涉案者分別姓林,男,三十一歲,內地人,報稱美容化妝店工作;姓孫,女,三十五歲,內地人,報稱商人。兩人涉拾遺不報,移送檢察院處理。
前日下午五時許,廿九歲台灣女子乘搭的士到澳門國際機場下車,遺留一部價值八千元的手機在的士內,立即報警求助,因到外地公務離開本澳。治安警根據女事主提供的資料展開調查,成功找到男的士司機。但的士司機稱沒有拾獲手機,當日到機場讓客人下車,隨即接到兩男女客人前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某酒店。
治安警翻查酒店的閉路電視錄像資料,前晚七時許成功找到涉案的兩男女。男子稱在的士的座位發現一部手機,誤以為手機為女性朋友之物,將手機帶回酒店才發現手機屬於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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