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跨部門“踢波”費時失事拖延開工
麥瑞權:掘路詢交局成效存疑
【本報消息】審計報告揭開道路濫挖的原因,民署承諾積極改善協調及監督工作,當中建議日後掘路申請要附加交通局意見。議員麥瑞權質疑措施成效,交通局是否掌握每個路段的車流量數據。又擔憂跨部門互“踢波”,費時失事,拖延開工期,建議透過每周協調會議,跨部門直接面對面溝通更為實際。
冀跨部門直接溝通
麥瑞權表示,政府早就提出“精兵簡政”的施政目標,旨在減少公共行政的架床疊屋。但現時民署要求日後准照申請文件要附有交通局意見,將交通及行人通行等因素納入考量,以提高施工期的判斷。
麥瑞權表示,澳門每年約有兩個月不准掘路,以今年為例,因噪音管制,五十三個星期天及夜晚不得施工,約廿天的公共假期通常不批“開工紙”,下雨怕有危險又停工。反映掘路工作時間越來越少。
他質疑,交通局是否掌握本澳各路段的人、車流量的大數據,倘該局沒有建立相關的數據庫,掘路申請先向交通局詢問意見,又有何意義?反而,諮詢意見又要拖沓數天,拖延開工期。他建議政府透過每周的協調會議,直接面對面溝通,並協調附近交通安排。
澳地下網設施混亂
他並反映,民署雖然引入GIS系統,輸入近三年各專營公司的施工圖則等電子資料,但問題是以往部分人“偷雞”接駁管道、遇石頭轉彎接駁、不按圖則施工等,均令到挖路後才知管道與原圖則不相符。
他直言現時道路地下網及設施非常混亂,地下圖記錄不完整,施工時不能使用機器,挖開幾十公分,就要改用人手挖,是造成掘路次數多的主要原因。而且向民署稽查人員匯報問題後,要逐級請示才有回音。建議政府用紅外線等工具準確勘查全澳地下網,或是採用成熟的“頂管”技術,用科學化管理手段解決矛盾。又建議規定民署須廿四小時內回覆“管道及圖則不符”解決方案。
倡夜間施工提進度
另外,建議允許繁忙路段“夜間施工”,適度將掘路的工程審批放權至局長,有需要加快工程進度就加快,以提高掘路的施工效率,盡量減少人車爭道的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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