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內地多名涉及受賄落馬官員的數宗案件今日(31日)分別宣判,河南洛陽市委原書記陳雪楓受賄、貪污、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收受逾 1.25億人民幣賄款,陳雪楓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武漢鋼鐵(集團)公司原董事長、黨委書記鄧崎琳受賄逾 5,540萬人民幣,一審被判有期徒刑 15年,罰款 500萬人民幣,並查封、扣押、凍結在案的受賄所得。 四川原副省長李成雲利用職務便利,在企業經營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逾 636萬財物,被判有期徒刑 10年,罰款 60萬人民幣,並追繳受賄所得財物。 (盧宇恆 雷翠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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