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城市規劃委員會昨日第四次討論嚤囉園地段興建高樓的規劃條件圖草案。有委員質疑上次的草案已獲城規會表決通過,重新提交方案會影響城規會的認受性,又憂慮討論沒完沒了,有委員更表明不會再投票。工務局指出,新草案需業權人割街五百多平方米,屬重大修改,應在城規會再討論,待整理委員提出疑問,會研究下次討論的廣度和深度。
土地工務運輸局副局長張潤民解釋,新一份草案是根據去年討論時,業權人提交的交通建議方案,其中擴闊嚤囉園馬路至三線行車,工務局和交通事務局認為具備條件,並對區內通風、空氣流動和採光均有正面作用,認為可以接納,因此重擬規劃條件圖草案。
交通事務局交通規劃及建設廳廳長鄺偉卓則一再強調,交局尊重上次即二零一四年方案經城規會集體投票通過的決定,認為二零一四年方案已符合交通需求,交通局在公共交通道路範疇上已沒有異議。
嚤囉園地段業權人向當局提交的意見中,不滿新的規劃條件圖草案變相令他們的長期批租地再割出五百多平方米,令可建樓面面積減少。張潤民對於業權人提出異議,就自己提交的交通方案出現“變卦”感到奇怪。
會上有委員質疑上次的草案已獲城規會表決通過,重新提交方案會影響城規會的認受性;有委員表明不會再投票。多名委員則認為,新草案只是優化上次的草案,憂慮討論會沒完沒了。
工務局局長李燦烽則指出,新草案需業權人割街五百多平方米,屬重大修改,應在城規會再討論,待整理委員提出疑問,會研究下次討論的廣度和深度。他又稱,業權人遞交的交通改善方案,拓寬道路好壞與否,當局現時沒有數據,他建議把草案退回工務局作交通定量分析,再作論證。
根據新一份草案,嚤囉園地段土地面積七千七百多平方米,分為三部份作不同用途,其中商住用途維持可建高度一百二十七米、宗教活動場所可建高度四十米,墳場用地則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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