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修訂的立法會選舉法要求博企中立無私,選管會表示,博企負責人除了不可以運用影響力介入選舉外,亦需要求員工在執行職務期間保持中立,否則可被處最高三年徒刑或罰金。
立法會選管會、廉署和博監局昨日約見六間博企和博彩中介人協會的代表,就選舉法作說明。選管會主席唐曉峰會後表示,按法律規定,不可以在博企的員工餐廳、休息室等張貼選舉宣傳物,員工亦不可以在工作期間宣傳選舉,希望博企負責人向員工傳達要求和違反的後果。
選管會強調,按新修訂的選舉法要求博企中立無私,博企負責人除了不可以運用影響力介入選舉外,亦需要求員工在執行職務期間保持中立,否則可被處最高三年徒刑或罰金。
唐曉峰又提醒博企代表,不可以強迫員工簽署提名委員會名單。廉政專員張永春稱,會派員巡查博企有否違反規定。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