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城規會昨日第 4次討論嚤囉園地段興建高樓的規劃條件圖草案。有委員質疑嚤囉園的高度。被問及是否只討論交通部分而非樓高問題,工務局長李燦烽表示,規劃須綜合考慮,全面分析報告後交由城規會討論。
城規會再次討論嚤囉園興建高樓規劃條件圖草案,委員再度質疑這項目對周邊交通的影響。委員會主席、土地工務運輸局長李燦烽表示,業權人遞交的交通改善方案,拓寬道路好壞與否,當局現時沒有數據。他建議把草案退回工務局作交通定量分析,再作論證。
嚤囉園高樓上一份規劃條件圖草案去年獲城規會通過,工務局副局長張潤民表示,新一份草案是根據業權人提出的交通方案,重新擬定。有委員在會上質疑,上次草案已獲城規會通過,重新提交方案會影響城規會認受性。有委員表明不會再投票。多名委員認為,新草案只是優化上次的草案,憂慮討論會沒完沒了。工務局長李燦烽指出,新草案業權人割街 500多平方米,屬重大修改,應在城規會再討論,整理委員提出的疑問後,研究下次討論的廣度和深度。
被問及他會否行使豁免權,豁免討論其他規劃條件圖草案,他稱,目前無意行使豁免權,城規會是好的討論平臺,委員可暢所欲言。
工務局副局長張潤民解釋,今次討論的新草案是因去年討論個案時,業權人向城規會提交有關交通的建議方案,包括擴闊嚤囉園道路作3線雙程行車,增設2段行車天橋,將水塘天橋連接至地段內。工務局分析及聽取交通局意見後,認為增建天橋的建議在工程技術、法律及管理上存在困難,可行性低。擴闊嚤囉園路的建議具可行性,對區內空氣流動、採光及交通條件有正面作用。故採納業權人建議,編製新草案。張潤民指,新草案是因應業權人提交的交通建議方案提出,但業權人對此提出異議,業權人似乎對自己提出的方案有變卦或有新想法。
交局交通規劃及建設廳廳長鄺偉卓稱,去年5月城規會通過了2014年編製的草案,交通局作為城規會一分子,認同2014年方案已符合交通的要求,毋須製作新草案再交城規會討論。他指出,去年討論的規劃條件圖草案已對嚤囉園路擴闊至9米,當中包括2米的行人路,以及7米的雙向行車線。若將嚤囉園路擴闊成3線行車,週邊道路沒一同擴闊,將令週邊道路形成交通瓶頸。加上鄰近道路無條件擴闊,單純擴闊嚤囉園路,在交通上未必最好。
委員陳德勝及李熙爗要求政府提供擴闊道路後的交通流量數據。委員利安豪認為,擴闊嚤囉園路不應由業權人「話加就加」,應由政府主動研究週邊道路與嚤囉園路接駁的交通流量。委員胡玉沛就認為今次的修訂對城規會的認受性,以及對申請人的公平產生了相當大的影響。他質疑申請人提出將嚤囉園路擴闊成3線,除了有利地段內交通疏散外,看不到對公共利益有利的地方。
委員謝思訓表示,人們質疑城規會審批規劃條件圖為何如此慢。他指出,上次城規會投票通過嚤囉園規劃條件圖草案至今已1年,今次再退回研究,是否意味又拖1年?委員梁慶球認為,嚤囉園草案去年已經城規會充份討論,並投票通過。若有重大修改當然要重來,但新草案只涉及一條道路修改,「1年前傾好咗,1年後重來,很有問題。」
嚤囉園地段業權人向當局提交的意見認為,新規劃條件圖草案變相令他們的長期批租地再割出 500多平方米,令可建樓面面積減少。根據新一份草案,嚤囉園地段土地 7,700多平方米,分為 3部分作不同用途,其中商住用途可建高度 127米、宗教活動場所可建高度 40米,墳場用地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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