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案團夥螞蟻搬家洗黑錢
【本報消息】初級法院昨日續審何超明九共犯案,法庭傳召兩名廉署調查人員作供。黃姓證人形容,何超明涉創立的犯罪集團以螞蟻搬家、化整為零的方式清洗黑錢。方法多樣,包括每次兩萬元透過存款機存入何超明兄長何超信(第三被告)的銀行戶口。何超信會用來購買不動產和入股賭廳。
承接批給何無經手
何超明涉與團夥裡應外合,在檢察院工程及採購服務批給中賺取厚利。在公關服務批給,檢察長辦公室前顧問陳家輝(第七被告)的代表律師黃志剛問廉署李姓證人,在陳家輝升任顧問後,當時支援廳由鄧偉民接任,為何檢察院仍以相同的做法把服務判予涉案公司?李指,儘管如此,檢察長辦公室前主任黎建恩(第六被告)和陳家輝仍舊把涉案公司的報價單分發予鄧偉民和其他職員,他們也會一如既往按報價單撰寫建議書。
黎建恩供稱,何超明曾直接透過其秘書或其他職員指定相關公關公司承接批給,強調過程中“無經過我”。被問及黎建恩為何會同意維持狀況?黎建恩答,當時的着眼點在於有否足夠款項支付費用,沒有考慮由哪一家公司承接服務。
犯罪資金流向多方
至於何超明創立的犯罪集團在承接檢察院後的資金流向,廉署黃姓證人形容,犯罪集團以螞蟻搬家、化整為零的方式清洗黑錢。當中的方法多樣,包括以支票方式分別先將款項存入多名涉案公司負責人黃國威、麥炎泰(第一、二被告)的個人戶口,再以存款機的方式,每次兩萬元存入何超明兄長何超信的個人戶口內。黃姓證人補充指,證據為黃、麥的取款時間、地點、金額,再對比何超信存款時的相關資料,發現雙方剛好脗合。
有辯方律師問本案結案陳詞的時間,主審法官表示,理想情況下本月會完成舉證階段,預計七月中旬開始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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