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硬兼施保障快樂童年
今日是六一國際兒童節。根據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政府有責任採取適當立法、行政及相應措施,實踐“公約”內容,讓廣大兒童享受應有權利,尤其保證兒童有均等機會參與合適活動,於快樂環境中健康成長。
兒童是社會未來的主人翁,他們在怎樣的家庭和社會環境中長大,就有怎樣的人生。兒童成長得好,社會未來也會更好。本澳不斷發展,從事博彩業家庭衆多,雙職家庭加上輪班工作,父母與子女相處時間有限,身心關顧難到位,輕則親子疏離,重則感情破裂。尤其年輕家長,如何妥善分配時間,積極為子女營建和諧歡樂的生活環境,除了個人對教育下一代的認知,還有工作環境和整個社會氛圍的配合。
根據“公約”精神,讓兒童於戶外適度活動很關鍵。兒童於活動過程中盡情歡笑,多與同齡者相處,逐漸變得有自信、懂創造,提升注意力,更重視團隊精神。西方先進國家經驗可證,兒童每日至少要安排約一小時自由活動時間。亦有科學研究發現,兒童一旦缺少自由遊戲環節,容易患上抑鬱症和焦慮症。要讓本地兒童有同樣的歡樂和健康的身心,首先要家長認識到讓子女遊戲的重要性,而不是只看學校成績,才不會放學便送往補習社。但要家長不過度重視成績,首先學校要改變應試教育模式,整個社會氛圍亦要重視多元發展和創新思維。
思想要改革,硬件更要跟上。人口密度不斷攀升,社區公園及兒童遊樂設施等捉襟見肘。跨部門應為此動動腦筋,如何為社區、公屋創設兒童遊樂設施。還有制度上的配合,包括如何為父母爭取更多陪伴子女成長的條件和保證。
時移世易,關注兒童基本成長和發展需求,已不僅僅限於溫飽和校園,應更高度着眼兒童權益、保護與發展等方面。本澳現時與兒童相關法例較為分散,政府跨部門宜加強溝通,分清權責,適時制訂出台保護兒童統一法律,全面落實《兒童權利公約》,為廣大兒童奠定更理想的生活環境。
夏 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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