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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檢頭盔九成合格

2017-06-01 06:35




    新例快生效交局治安警聯合宣傳

    路檢頭盔九成合格

    【本報消息】交通事務局聯同治安警察局昨日上午於截查車輛時,檢查駕駛者和乘客佩戴的頭盔是否經核准,教導如何選擇合乎標準的頭盔。交通事務局車輛處代處長甘俊傑表示,新法於本月十三日生效,初期會以宣傳教育為主,但一些明顯不合格的頭盔,如單車、地盤頭盔,不排除會遭檢控。有關行動中,九成多頭盔初步獲認定為符合審批要求。另外,暫時未有監管頭盔進口和銷售,未來會研究監管。

    考慮到佩戴頭盔是摩托車駕駛員及乘客的主要安全措施,特區政府於去年頒佈《核准輕型及重型摩托車駕駛員及乘客防護頭盔的型號》行政法規,目的為保障電單車駕駛者及乘客的安全。

    左右後視鏡應齊備

    為增加居民對新法規的了解,交通局昨日上午十一時與治安警交通廳於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展開聯合宣傳行動,派發單張和抽檢摩托車駕駛者及乘客佩戴的頭盔,檢查頭盔是否符合法定技術標準、指導如何檢視頭盔型號是否經核准。行動中共抽檢了二十六個頭盔,其中二十四個的型號已申請核准及符合審批要求,其餘兩個頭盔因不符合法定技術標準屬不合格。

    同時,兩局向駕駛者宣傳十月十二日起生效,第24/2016號行政法規修改《道路交通規章》第三十八條第四款規定,摩托車應具有兩個分別裝置於駕駛員左方和右方的後視鏡。有關路檢宣傳會持續在不同地區進行。

    研究監管頭盔進口

    有駕駛者稱,知道新例即將實施,但不知如何辨識為合格頭盔。現時所佩戴頭盔是早前購買,店舖人員稱合格便購買,希望當局講清楚如何辨別,一旦標籤脫落又點?甘俊傑表示,法律暫時未有監管頭盔進口和銷售,未來會研究監管。建議消費者到信譽良好的商店購買,若懷疑買到不合標準的頭盔,可向消委會及有關部門投訴。

    截至前日,交通局已接獲八百九十六款摩托車頭盔型號核准申請,當中有一百二十三款屬重複申請、十四款取消及十一款不具申請條件,經初步審批已有四百四十八款頭盔基本符合要求。居民可登入交通事務局網頁(www.dsat.gov.mo/dsat/helmet.aspx)、“交通資訊站”App或親臨交通事務局服務專區了解頭盔型號的審批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