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嚤囉園項目續議而不決

2017-06-01 06:35




    業權人提擴路面惹議   城規會後退回工務局

    嚤囉園項目續議而不決

    【本報消息】在去年五月以投票方式通過嚤囉園規劃條件圖草案,昨日在城規會進行第四次討論。工務局副局長張潤民解釋因業權人提議讓出部分土地拓寬嚤囉園路至三線行車,多名委員質疑業權人是否有權提出對周邊道路規劃的決定,重複討論只會浪費時間,認為道路規劃應由交通部門決定及評估交通流量。

    委員會主席李燦烽強調有問題更需要討論,講效率之餘必須慎重考慮每一個案,他建議嚤囉園個案再退回工務局,並就交通問題作定量分析與科學研究。

    拓寬三線行車可行

    嚤囉園地段項目自二○一四年十月廿八日首次呈上城規會討論,至今每年一審仍未完結。

    張潤民昨日在城規會解釋,由於去年業權人在討論當日提出書面資料,在原來過去公示的草案基礎上提出兩項新的交通建議,包括在水塘馬路迴旋處增設兩段連接該地段的架空行車天橋,以及拓寬嚤囉園為三線行車,經工務局與交通局溝通後,認為加建兩條行車天橋因存在法律及日後管理以至工程問題,可行性較低;對拓寬三線行車,兩線往電廠方向、一線往水塘迴旋處方向的建議則有條件做到,對該區不單是交通條件,也包括通風、空氣流動及採光等都有正面作用,經分析後認為可以採納業權人的建議及編製新的草案,因按照城規法規定公示,及需要再聽取利害關係人和城規會意見。

    該由交通部門規劃

    交通事務局交通規劃及建設廳長鄺偉卓認同有關決定,但表示去年六月至九月工務局發信期間,根據上次會議紀錄交通局對交通範疇沒有異議,但表明並無要求業權人增加一條行車道。他認為由於只拓寬一段路面,其他路段不能拓寬,會製造一些交通黑點或交織地方,對交通作用未必能夠顯現,要視乎路網是否配合。多名委員亦認同之前方案增設行人通道的決定,但認為業權人提出拓寬路面的建議涉及區內交通流量、行車噪音等問題,並質疑業權人是否有權提出對拓寬道路的決定,認為道路規劃涉及整個區域的交通安排,理應由交通部門規劃,以至拓寬路面後周邊車流量的評估。有委員認為既然去年已投票通過,不應反反覆覆討論,質疑是否業權人改變主意抑或官員在不同時間有不同處理方法所導致?認為每一個爭議個案討論時間太長,本澳在發展保育及民生平衡方面較為失敗,城規會對此要負上責任。

    交通方案或有變卦

    張潤民表示,業權人在上次會議提交資料時,城規會大部分委員對交通方案有正面意見,在諮詢過程中未收到對擴寬三線有反對意見,包括交通部門代表亦表示過“多一條行車線有正面作用,可趁此機會對周邊路網進行優化,交通局對有關設計持正面意見”。但他承認時至今日,業權人似乎對自己的交通方案又有不同看法,不知是否有變卦。

    李燦烽不認同城規會效率低的說法,表示每次討論的個案有二十多個,亦不清楚工務局積存多少個案,今次個案如因增加一條行車線,更涉及土地割讓及地界等眾多問題,有需要討論。他強調城規會平台透明,除了要有效率亦要慎重考慮每一個案。他最後建議該規劃條件圖退回工務局,並就交通問題作定量分析及科學研究。他在會後接受傳媒訪問時稱,有關項目的規劃需綜合考慮,相信研究報告會有全面分析,待研究完成後再交到城規會作討論。

    昨日城規會本年度第四次會議中共討論廿七個規劃條件圖草案,其中只有石排灣郊野公園地段屬於政府項目,其他均是私人項目。李燦烽表示,今次只有一個政府項目純粹巧合,並表示雖然主席有豁免討論其他規劃條件圖草案的權利,但目前並無打算行使豁免權,認為城規會是好的討論平台,可以讓委員暢所欲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