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議員區錦新在立法會議程前發言時批評,特區政府浪費公屋資源,以實行社屋富戶加租計劃為例,部分社屋租戶被迫離場,但未見政府重新租出,大部份都任由長期丟空,加上多個社屋工程建成或復工,供應量充足,沒有不具備接受啟動社屋申請的問題。
區錦新表示,社會上一直有呼聲將社屋申請恒常化,即社屋申請應如其他政府所提供的服務,隨時走進相關部門都可以作出申請。事實上,社屋接受申請的主導權在行政當局,法律上沒有任何的限制,也沒有必要等有了社屋項目的興建才能接受申請的規定。
他又批評特區政府浪費公屋資源,以石排灣經屋業興樓為例,有人指責居民取得公屋不入住,但至今建成5年,逾 1500個1房廳單位仍有相當部分未獲政府分配入住,經屋居雅大廈則近400個1房廳單位空置。另外,望廈社屋第二期有700多個單位、台山中街的社屋有570多個單位,已經復工。若現在接受申請,經審核確認資格以至排序上樓,這兩幢樓亦應可建成。若等這兩個社屋項目完成才啟動申請,這些社屋恐怕建成後又要空置幾年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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