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電單車頭盔法將於6月13日生效,為加深市民對法規的理解,交通事務局聯同治安警察局於周三在道路上抽檢摩托車駕駛者和乘客的頭盔,對使用不合格頭盔人士作出勸喻及教導如何選擇合符標準的頭盔,藉此讓市民明白佩戴符合安全標準頭盔的重要性。
為加深市民對法規的理解,交通事務局繼早前走訪多個社團及機構舉行說明會外,周三上午十一時聯同治安警察局於蘇亞利博士大馬路展開聯合宣傳行動,即場派發單張和抽檢摩托車駕駛者及乘客佩戴的頭盔,檢查頭盔是否符合法定技術標準、指導市民如何檢視頭盔型號已經核准,及勸喻及教導使用不合格頭盔人士如何選擇合符標準的頭盔;同時,兩局亦向駕駛者宣傳10月12日起生效的《道路交通規章》第三十八條第四款規定,即摩托車應具有兩個分別裝置於駕駛員左方和右方的後視鏡。
交通事務局車輛駕駛員事務廳車輛處技術員甘俊傑表示,法律實施初期以宣傳教育為主,但如電單車或地盤頭盔等一些明顯不符合規定的頭盔,不排除遭檢控。在近期的宣傳行動中,發現有九成駕駛者使用的頭盔符合標準。
有駕駛者楊先生認為當局應該加強宣傳,否則市民只能估計自己的頭盔是否符合標準。另有駕駛者黃女士稱,知道新頭盔法將實施,但不知如何辨別合格頭盔,店員稱合格就購買。
截止5月30日,交通局已接獲896款摩托車頭盔型號核准申請,當中有123款屬重複申請、14款取消及11款不具申請條件,經初步審批已有448款頭盔基本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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