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瑞權質勒遷訴訟修法進展
【本報消息】議員麥瑞權書面質詢當局有關簡化勒遷之訴訟程序的修法工作進展,當中有否引入具針對措施,達到加快訴訟效率的目標,保障業主的合法權益。
強制租霸遷出
麥瑞權稱,政府在去年七月廿一日回覆其口頭質詢時表示,非常重視和關注社會對檢討《民事訴訟法典》的訴求,亦已展開具體檢討工作,以加快訴訟效率,完善司法程序作檢討工作的主要目標。然而,將近一年時間過去,仍未見政府完成《民事訴訟法典》內有關勒遷之訴訟程序的修法工作,亦未制訂針對性的強制措施,讓拖欠租金的租客完全遷出。
隨着社會快速發展,店舖或房屋租金已不能滿足“澳門幣五萬元的案件”適用簡易訴訟程序。現時的《民事訴訟法典》已不合時宜和滯後,雖然業主仍可提出平常上訴,但當中需要支付高昂的律師費,更何況即使業主勝訴後,還可能因為租客按訴訟程序同樣可以提出上訴,繼續拖延訴訟程序的時間,致使案件完结無期。
因此,不少受到“租霸”問題困擾的業主仍在苦等政府的解決辦法還業主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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