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民防及協調中心需要
警察總局增調八十人員
【本報消息】保安司司長批示,警察總局增加徵調保安部隊人員,由過去的三十四人增至八十人,過去只徵調治安警察局和司法警察局人員,今次首次徵調消防局和海關人員,主要配合民防及協調中心的需要。
過去徵調的軍事化人員合共三十四人,有一名警務總長,一名副警務總長,三名警司/副警司,五名警長,十一名副警長/首席警員/一等警員/警員;刑事偵查人員有四名督察/副督察,九名首席偵查員/一等及二等偵查員。
今次,治安警察局人員(軍事化人員)三名警務總長/副警務總長,十名警司/副警司,三十二名警長/副警長/首席警員/一等警員/警員;刑事偵查人員有七名督察/副督察,十四名首席偵查員/一等及二等偵查員;消防局人員(軍事化人員)有一名消防總長/副消防總長,一名一等消防區長/副一等消防區長,五名消防區長/副消防區長/首席消防員/一等消防員/消防員;海關人員有一名關務總長/副關務總長,一名關務監督/副關務監督,五名關務督察/機械專業關務督察/副關務督察/機械專業副關務督察/首席關員/機械專業首席關員/一等關員/機械專業一等關員/關員/機械專業關員。
重組單位增至七個
另外,警察總局在上個月重組,新增一名局長助理,輔助局長和主管民防及協調中心。新的組織架構下,警察總局有一名局長、三名助理,附屬單位將由現時的六個增加至七個,人員編制由三十三人增加至四十五人。增設民防及協調中心,負責執行部分原屬保安協調辦公室有關協調及民防領域的職權;原屬保安協調辦公室有關協調、收集和處理統計數據的職權將納入情報分析中心;電腦及資訊科技部改為電腦及資訊科技處,以應付警察總局在民防和發展資訊科技方面的新職責;設立警務聯絡及公共關係處,取代原新聞及公共關係辦公室,以確保執行有關跨部門、區域及國際合作,以及新聞傳播方面的工作;原有的局長辦公室、行動策劃中心、資源管理廳保持不變。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