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警方於6月3日下午5時揭發一宗炒賣船飛的案件,在外港碼頭行人天橋上截獲一名40多歲姓白的澳門無業女子,並即場在她身上檢獲18張船飛。她供稱自己用娛樂場積分兌換了3張船飛,其後又以130元一張的價格,向遊客購買了22張用娛樂場積分兌換所得的船飛。其中7張已被白姓女子以150元一張的價格出售,從中獲利140元。
同日,治安警員在氹仔客運碼頭截獲另一名相信炒賣船飛的澳門男子;該男子姓蘇、年約30歲、報稱無業,警員在他身上搜出5張普通艙船飛以及1張貴賓艙船飛。他供稱從氹仔客運碼頭啟用後,便一直從事向賭客收購用積分換得的船飛再倒賣給遊客的活動。據了解,他收取的這批船飛合共14張,其中8張以80元購入的普通艙船飛已被嫌犯以120元每張的價格售出,牟利320元,直至被警員截獲時尚有5張普通艙船飛在手;而另一張以100元購入的貴賓艙船飛,他則準備以130元轉手,但一直未被兜售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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