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工聯副理事長江銳輝表示,工聯總會日前公佈了《澳門職工勞動權益保障與發展藍皮書》,有關五天工作制的研究結果引起了社會討論,已達到了引起社會關注勞動權益的目的,五天工作制是世界勞動市場的大勢所趨。
江銳輝表示,五天工作制是世界勞動市場的大勢所趨,對於澳門而言也是一項非常值得深入探討的課題,因此該會正準備繼續進行一系列研究,內容包括建議政府在實施前要推出若干配套措施,例如制定具體扶持計劃,幫助中小企業實行五天工作制,保證中小企繼續發展。事實上,中小企業在澳門發展適度多元經濟和一中心一平台的過程中,地位相當重要,可說是發揮著基石作用,協助中小企健康發展是特區政府的責任和當前急務。
江銳輝又稱,工聯總會本身,早於二零零七年便進行了專職人員制度的改革,當時將工時劃一為每周四十四小時,比勞工法的四十八小時少四小時;勞工法規定年假只有六天,而工聯總會年假則是十二天,比法例多一倍;勞工法規定強制假期是十天,而工聯總會依法給予所有職工每年各類節慶假是十七天,婦女職工在婦女節或日後更可免上班一天;勞工法有薪病假每年為六天,工聯總會多一倍有十二天並有帶薪留院病假最少一個月;婦女產假六十天也比法定五十六天多四天;他續稱,該會長期爭取的叠假補假和男士有薪侍產假,雖然尚未立法,但該會已率先實行十天強制假期叠假有補假和三天的有薪男士侍產假,工聯總會還實行帶薪的治喪假、婚假等等。工聯總會也是較早實行公積金的機構之一,專職人員和工聯總會各供一份,為職工提供適當保障。而屬下所開辦的老人中心、托兒所、社區中心等等社會服務機構,因應不同工種,工時長短不一,但都嚴格遵守現行勞工法的規定。這些機構受到給予資助的政府部門監管,用錢有一定規範,但如果有一天特區政府真正落實勞工法五天工作制,工聯總會必定向政府全力爭取可落實五天工作制相應的資助,保證他們享應有勞動權益。
江銳輝又表示,工聯總會是非牟利社團,通過與政府合作辦活動、協助開展社會服務、或由社會各界籌集所得的資源,都堅持取之社會用之社會的原則,沒有任何個人利益。資源可謂並不充裕,現時所能向專職人員提供的薪酬待遇,已是工聯總會力所能及的,但日後仍然會不斷努力,朝著藍皮書的方向逐步進行改善和優化,爭取早日實行五天工作制,同時希望藉此為推動企業善待員工出一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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