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男商人涉在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先後向兩名事主訛稱投資寫字樓及物業買賣,要求集資,疑將騙取的四十萬及卅一萬元港幣全用作賭博。男商人周三被司警傳召,有人承認犯罪,案件已移交檢察院偵訊。
涉加重詐騙及空頭支票男子姓袁,卅二歲,澳門人,商人。
案情指出,事發在今年三月二十及三十日,兩名澳門人向司警報案指被案中袁某簽發空頭支票,分別損失四十萬及卅一萬港元。
事發在二零一五年下旬,袁某先向一事主稱可合資投資寫字樓買賣,稱兩、三個月內就有本金的四成回報,有人將四十萬元交付袁某,唯至二零一五年中旬,事主仍未得回報,要求退回本金,至二零一七年二月,袁向事主簽發四十萬元支票,唯支票不可兌現,於是報案。
另案,事發在二零一六年十月,袁涉向事主稱投資買賣澳門住宅單位,著事主出資五十萬元,一、兩個月可連本金得五十六萬,及後事主沒有得到上述回報,於是催促袁某,有人簽發五十六萬元支票,唯及後兌現不了,於是報案。
司警在周三找到袁某,有人承認上述投資事項全為虛構,騙人所得資金全用作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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