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立法議員施家倫表示,針對像“藍鯨”這樣有教唆自傷、自殺情節的“網絡遊戲”,在澳門受到《刑法典》的禁止與規管,但對於廣義上內容低級、荒誕、不良價值觀等網絡遊戲,本澳目前的法律體系中確實沒有專門的法律進行禁止與規管,存在一些漏洞,認為可借鑒內地強制互聯網資訊發佈者實名登記的做法,立法要求本澳網絡運營者強制資訊發佈者進行網絡實名登記,他認同要進一步構建網絡遊戲分級制度和“黑名單”制度,以保障青少年身心健康發展。
可影響青少年心智發展
外國近年流傳一款自殺網絡遊戲“藍鯨”,疑利用青少年好奇心誘取個人資料或裸照等把柄,繼而脅迫受害者進行連串自殘至最終自殺的“任務”;據報近日死亡網絡遊戲“藍鯨”正傳入中港澳,引起社會及教育界關注網絡遊戲對青少年影響。
立法議員施家倫表示,根據著名的艾瑞克森的心理社會發展理論,青少年階段(12-18歲)所發展的任務是要建立自我認同,即是形成價值觀及認清方向的關鍵時期;不少研究報告證明網絡遊戲對於青少年的成長及發展是有一定的影響,尤其是價值觀方面,他認為,網絡遊戲一方面豐富了青少年的娛樂生活,給青少年帶來了非現實的超越滿足,對於青少年亦有開發智力、增益能力的作用;但是隨著網絡遊戲的內容多樣化,遊戲內不難看到暴力、色情、犯罪等內容,這就對於正在形成價值觀的青少年有重要影響,如青少年經常接觸暴力打鬥類的網絡遊戲,長期下來,青少年便會認為現實中的攻擊行為是自我肯定的主要方式、勝利成功的象徵;在社交方面亦容易對人產生敵意,經常產生衝突,因此當網絡遊戲使到青少年的價值觀產生扭曲,這便會有很大問題。
對於自殺網絡遊戲“藍鯨”,他表示,過往青少年因受遊戲內容影響而進行自殘、犯罪等行為亦時有所聞;但為何一款遊戲可以令青少年做出自殘,甚至自殺的行為?箇中原因有很多,但他認為其中重要的原因有青少年追尋自我認同的動機、同儕因素、以及青少年內心需求未得到滿足及關懷等,因此,要引導青少年建立正確的價值觀,是需要社會各界的合作,特別是學校及家庭,多點關心及了解青少年的深屠次需求;同時完善有關通報機制,避免悲劇發生。
構建網絡遊戲分級制度
對於有否需要加強對網絡遊戲監管,施家倫表示,針對像“藍鯨”這樣有教唆自傷、自殺情節的“網絡遊戲”,在澳門,是受到《刑法典》的禁止與規管的。根據《刑法典》第133條第1款的規定,“藍鯨遊戲”因其慫恿自殺的犯罪事實,已構成宣傳殺人罪,最高可處五年徒刑。而如果延伸地來講,對於廣義上內容低級、荒誕、赤裸裸地鼓吹利己主義、或是冷血拜金主義的網絡遊戲,本澳目前的法律體系中確實沒有專門的法律進行禁止與規管,在防範青少年受網絡精神污染毒害方面,確實留下了很大的漏洞。
他表示,據瞭解,從2017年6月1日起,內地《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將正式實施,其中第二十四條強制要求“網絡運營者為使用者辦理網絡接入、功能變數名稱註冊服務,辦理固定電話、行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或者為使用者提供資訊發佈、即時通訊等服務,在與使用者簽訂協定或者確認提供服務時,應當要求使用者提供真實身份資訊。使用者不提供真實身份資訊的,網絡運營者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他認為內地強制互聯網資訊發佈者實名登記的做法,有利於加強對網聯網犯罪的監控,有利於減低網絡精神污染對青少年的毒害,澳門可以考慮借鑒經驗,立法要求本澳網絡運營者強制資訊發佈者進行網絡實名登記。
此外,他表示,從保護青少年身心健康發展的角度出發,認同要進一步構建網絡遊戲分級制度和“黑名單”制度,設置專門的審查機構,從互聯網資訊發佈領域出台了一些內容分級制度,如內地的《綠色遊戲推薦標準》,就是對遊戲的內容進行分級管理,並且將內容低級、荒誕、宣揚利己主義、拜金主義、極端主義的信息發佈端納入“黑名單”,進行密切監控。
善用遊戲教導青少年
如何在網絡時代加強對青少年的保護已成為世界各國普遍關注的問題,有意見建議透過設立過濾軟體等技術手段保障青少年安全上網。施家倫表示,封鎖及過濾的方式保護少兒的上網安全,已經是很久以前的觀點了,唯成效不甚理想;他認為不妨嘗試用“遊戲”拯救青少年。據了解,目前美國紐約有一些中小學進行名為“學習的遠征”的實驗,就是把枯燥的課堂教學全部變成遊戲,很多孩子用遊戲的方法學習;孩子們早上到學校,沒有早讀,沒有課程表,直接進圖書館,老師已經把題目放在一些神秘的書裡,第一個遊戲就是把這些題目找出來,這是下一個關口的通關鑰匙;如果孩子會做這些題目,就可以直接進入下一個環節;如果不會做可以請教老師,但要花遊戲裡面的點數作為支付老師上課費用,若與其他小朋友一起請教老師,可平攤這個點數;老師講完這堂課後,會向學生提出問題,如果回答正確,就可以把點數掙回去。這種方式就把學校的教育完全變成了遊戲,增加孩子對知識的興趣,學會協作,有好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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