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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專業發展準則設過渡安排

2017-06-16 06:35


    教師專業發展準則設過渡安排

    【本報消息】教青局教育研究暨資源廳長黃健武指出,教學人員專業委員會草擬了《教學人員專業發展活動時數審核準則(徵求意見稿)》,教師可透過參與政府和學校舉辦的培訓(兩類培訓比率各要求不少於三成及不多於七成),以滿足專業發展時數。文本設有過渡安排,法律頒佈前現職教師在晉升下一職級時,將獲豁免專業發展的要求。

    “私框”於二○一二年推行,明訂服務時間、工作表現評核及專業發展為教師職級晉升的三大要件。黃健武表示,該準則旨為對教學人員專業發展活動,作客觀和量化的審核準則。教專委經過十五次會議,草擬了徵求意見稿,文本內容分為時數百分比、活動類型、納入計算要件、審核及登記、其他規定等。

    文本定義由政府、學校負責組織的兩類專業發展活動,並釐訂教師參與兩類培訓的比率各不少於三成及不多於七成,留有彈性讓教師因應自身所處職級的不同,作不同安排,同時參與活動的類別亦須合乎教師專業發展。值得一提的是,文本設有過渡安排,法律頒佈前現職教師在晉升下一職級時,將獲豁免專業發展的要求。

    他強調,現正聽取非高等教育委員會、學校及教學人員等意見,其後再於教專委討論、修訂,現時文本非最終定案,也難以確定法規最終生效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