較投訴無門邁進一步條文待完善
華員會認同實名投訴
【本報消息】公務員投訴處理制度訂明不得匿名投訴,公務華員職工會理事長張國然表示認同,畢竟較過往公務員投訴無門已向前邁進一步,但指草案條文有待完善。公務人員聯合總會理事長彭冠豪認為,應建立投訴人保密制度,以確保投訴人權益。
張國然表示,現在市民對政府部門有許多渠道投訴,但當公務員受到不公平對待時則投訴無門,就算投訴獲接納,最後亦可能轉介回自己所屬部門處理。認為該制度的訂立是進步,該會亦樂見其成。然而,指公務人員始終會擔心實名投訴後被秋後算帳,就匿名投訴認為不宜“一刀切”,對於可信、具體的匿名信,經公務員投訴處理管委會分析後,再考慮是否跟進。
至於公務員投訴處理管委會的組成,張國然指,該會於二○一一年已提出成員可以考慮包括專家學者、社會賢達、政府及公務員代表,以彰顯當中的公平性及代表性。
除廉署、審計署、立法會輔助部門、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及檢察長辦公室外,公務員投訴制度適用於政府所有部門的公務員。就此,張國然稱,除非問題涉及與保密機制抵觸,否則,例如員工涉嫌受到不公平對待等問題,宜適用於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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