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許資產暫不宜公開
【本報消息】政府在○九年底與澳門電訊簽署的《澳門公共電信服務特許合同》中期檢討,為期五年且可以續期五年,但合同被外界抨為“不平等條約”,更希望公開賬目清單供公眾監督,以釋疑慮。劉惠明表示,合同到期前仍屬澳門電訊管理,現披露有可能涉及商業運作、網絡安全,暫時未適宜公開。
劉惠明解釋,澳門電訊對特許資產有更新、維護義務,是否公開在法律無嚴格規定,由於二○二一年前仍屬澳門電訊管理,其後才將特許資產完好退還政府。若然當局現時要披露有關特許資產內容,則可能涉及到該公司的商業運作、網絡安全等問題,因此暫時未適宜公開。
恆常監測WiFiGO
審計報告早前指政府提供的“WiFi任我行”問題多多,是否政府要求有關營運商遵守的標準過低?浪費公帑將如何補救?她表示,前電信管理局有做相關熱點的安裝程序,只是當時無提供正式文件給予上級審示才會得此結果。
郵電局收到審計報告後已即時更正,包括邀請第三方評估,增加壓力測試,亦已要求營運商依循新標準,以便檢測更到位。未來會加密巡查,也會有恆常技術會議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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